上海市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相关政策说明
录入编辑:超级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2025-11-03
文件编号: SH-SI-2025-001
发布日期: 2025年7月1日
制定部门: 人力资源与财务管理部门
一、核心摘要
本文档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医疗保障局及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官方文件,明确2025年度(执行期:2025年7月1日 - 2026年6月30日)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、各险种缴费比例,并提供计算示例与重要事项说明,以供各单位及参保人员准确执行。
二、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
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,基于“2024年度上海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”12,434元计算得出。
1. 缴费基数上下限
项目 | 2025年度标准 | 计算依据 |
月平均工资(基准) | 12,434元/月 | 2024年度全口径数据 |
缴费基数上限 | 37,302元/月 | 月平均工资 × 300% |
缴费基数下限 | 7,460元/月 | 月平均工资 × 60% |
执行时间: 上述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
三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明细
上海市社会保险包含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四大险种,单位与个人承担比例如下:
险种 | 单位缴费比例 | 个人缴费比例 | 备注 |
养老保险 | 16% | 8% | |
医疗保险 | 9% | 2% | 已包含生育保险 |
失业保险 | 0.5% | 0.5% | |
工伤保险 | 0.16% - 1.52% | 0% | 单位浮动费率,根据行业风险确定 |
四、缴费计算示例
情况一:在职职工(以月工资10,000元为例)
该职工月工资位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,应按实际工资作为基数缴纳。
缴费基数: 10,000元
单位缴纳部分: 10,000 × (16% + 9% + 0.5% + 0.5%) = 10,000 × 26% = 2,600元/月
个人缴纳部分: 10,000 × (8% + 2% + 0.5%) = 10,000 × 10.5% = 1,050元/月
注:工伤保险单位费率按0.5%示例计算。
情况二:在职职工(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)
缴费基数: 7,460元
单位缴纳部分: 7,460 × 26% ≈ 1,939.6元/月
个人缴纳部分: 7,460 × 10.5% = 783.3元/月
情况三:灵活就业人员
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,缴费基数可在7,460元至37,302元间自主选择,缴费比例与职工不同。
养老保险缴费比例: 20%
医疗保险缴费比例: 10%
总缴费比例: 30%
若按最低基数7,460元缴纳:
月缴费总额: 7,460 × 30% = 2,238元
其中养老保险:7,460 × 20% = 1,492元
其中医疗保险:7,460 × 10% = 746元
五、重要执行说明与提醒
基数申报义务: 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,据实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2025年度的缴费基数。
差额补缴安排: 因基数标准自7月1日启用,用人单位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,完成对7月、8月已缴社保费的差额补缴工作。在此期限内完成补缴,可免收滞纳金。
政策趋势解读: 与2024年度相比,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仅作小幅上调,反映了本市社平工资增长趋于平稳的态势。



